“三基”培训考试考核制度
发布时间:2014-10-22 16:19
本文来源: 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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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医院成立“三基”培训考试考核领导小组,由院领导、相关职能部门主任、临床医技科主任、护士长组成;办公室设在科教科,负责全院“三基”培训考试考核及管理工作。
2、科室成立由主任担任组长的“三基”培训考试考核小组,制定本科室、本专业培训计划、内容和考核标准,完成本科室、本专业“三基”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。
3、“三基”培训为全员培训,各级医务人员均应参加。“三基”考试、考核分院、科两级进行,要求人人达标。
4、每年进行2次全院性“三基”考试考核,科室每月进行1次“三基”考试考核。
5、考试年龄规定:年龄<44岁的闭卷考试,年龄在44—50岁的开卷考试,年龄≥50岁及副高职称以上的免考。
6、考试考核成绩纳入个人技术档案,与月/年度考核、晋升晋级、外出进修学习、执业医师注册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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